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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工商管理(MBA)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提交定向就业合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6 浏览次数:
  根据《辽宁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规定,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 2021 级全部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其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应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请相关考生于 2021 4 1 3日前,将单位和本人签署完毕的定向就业合同按相关培养单位指定方式进行提交,逾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不予录取。定向就业合同下载请到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辽宁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附件。定向就业合同的提交方式为邮寄,邮寄地址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博远楼107室,MBA办公室,收件人为:沈老师,联系电话:024-62202241。